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1#制氧机节能减排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9-09-19 关注:1449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安阳市殷都区北蒙工业园区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梁志保 | ||
项目名称 | 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1#制氧机节能减排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建设项目在原有7500m3/h制氧项目的基础上建设,制氧站房、高压配电室、空分塔、液氧储罐、氧气缓冲罐等主要建构筑物及设备位置位置均未改变。将主厂房内1台空压机拆除,更换2台有韩国韩华集团公司生产的透平空气压缩机。主厂房3台氧压机、1台氮压机保留,将厂房内最西侧1台氮压机拆除,更换1台透平氮压机。在制氧站东侧围墙外增加1台200m3氮气缓冲储罐。冷水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分子筛吸附器、膨胀机及油站均在原设备基础上更换。将北侧2台电加热器进行改造,将最南侧电加热器拆除,更换为蒸汽加热器。此外,原15000m3/h增加1台蒸汽加热器。 | ||||
项目负责人 | 郭一豪 | ||||
现场调查人员 | 郭一豪 | 调查时间 | 2019/5-1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梁志保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郭一豪/韩文杰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19/5-2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梁志保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所包含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结合相关资料,通过分析确定该建设项目本次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除空气压缩机、氮气压缩机噪声超标,空分工、压缩工噪声超标外,劳动者接触噪声、工频电场等的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建设项目采取的防噪声、防工频电场设施的防护效果能够满足正常生产状况下防护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建设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的第二十八类“其它制造业”中第4项“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加强并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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