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木表层材料工业园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合成树脂系列产品及年产6万吨苯酐产品项目安全预评价
更新时间:2022-11-16 关注:1774
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河南三木表层材料工业园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合成树脂系列产品及年产6万吨苯酐产品项目安全预评价 | ||
项目编号 | 豫安评2022110139 | |||
行业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评价类型 | 预评价 | |
项目地址 |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 | |||
项目简介 | 河南三木表层材料工业园有限公司拟建设年产30万吨合成树脂系列产品及年产6万吨苯酐产品项目, 该建设项目选址位于焦作市中站区西部产业集聚区纬三路北、经二路西、中冰线东、公司原厂区内。 该建设项目已取得《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12-410803-04-01-220841)。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该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和装置未列入淘汰类与限 制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建设项目产品醇酸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树脂、苯酐(邻苯二甲酸酐[含马来酸酐大于0.05%])为危险化学品,因此,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 2015年79号文修改),该建设项目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该公司年产30万吨合成树脂系列产品及年产6万吨苯酐产品项目生产工艺由江苏三木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为已建成投产的成熟工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该公司年产30万吨合成树脂系列产品及年产6万吨苯酐产品项目生产装置的工艺技术、产品和产能不属于国家相关部门限 制或淘汰类。根据《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淘汰落后与推广先 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1批)》,该建设项目所采用的安全技术工艺和装备、设备不属于淘汰落后类。 依据《重 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辨识,该建设项目涉及的重 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苯乙烯、甲苯、乙酸乙酯、丙烯酸、环氧氯丙烷。 依据《重 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辨识,该建设项目苯酐生产为氧化工艺,属于重 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依据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和分级,该建设项目储存单元的新建罐区(一)罐组1、新建罐区(一)罐组2和生产单元的20万吨/年合成树脂装置、环氧树脂生产装置均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新建罐区(二)罐组1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 该建设项目选址位于焦作市中站区西部产业集聚区纬三路北、经二路西、中冰线东、公司原厂区内。该建设项目拟在公司东侧预留空地上建设,项目西侧为该公司原有生产设施;东侧即为公司东围墙,围墙外为经二路,路东为焦作和兴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和河南黎明恩昆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北临焦煤集团合晶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产废弃多年);项目南临公司南围墙,墙外为纬三路。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属于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属于河南省化工园区名单(第1批)中的“化工类产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以化工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含有化工类功能区的产业集聚区)”。 | |||
项目合同 签订时间 | 2021-12-20 | 项目录入 系统时间 | 2022-11-15 | |
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名称 | 河南鑫利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证书编号 | APJ-(豫)-007 |
项目组长 | 阎智峰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1200000000200426 | |
项目组成员 | 阎智峰 | 1200000000200426 | ||
刘文燕 | S011041000110202001419 | |||
陈晓 | 1100000000303149 | |||
闻泽宇 | 1500000000302432 | |||
技术 负责人 | 郭一楠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崔金伟 | |
报告编制人 | 阎智峰、刘文燕、陈晓、闻泽宇 | 报告审核人 | 王国靖 | |
评 价 现 场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阎智峰;刘文燕;闻泽宇;陈晓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2-01-26至2022-09-30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评价 结论 | 河南三木表层材料工业园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合成树脂系列产品及年产6万吨苯酐产品项目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政府区域规划。拟采用的技术方案可行,工艺技术成熟、先 进,控制水平和自动化程度较高。该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多种危险有害物质及危险有害因素,在后续设计和施工时,认真落实建设方案和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保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可以满足建成后安全生产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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