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豫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甲醛、年产11万吨甲缩醛项目一期工程(年产20万吨甲醛、年产8万吨甲缩醛)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4-04-28 关注:53
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鹤壁豫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甲醛、年产11万吨甲缩醛项目一期工程(年产20万吨甲醛、年产8万吨甲缩醛)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编号 | 豫安评2024040300 | |||
行业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评价类型 | 验收评价 | |
项目地址 |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 | |||
项目简介 | 鹤壁豫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7月04日,注册地位于河南省鹤壁市市辖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煤化大道与宝泉路交叉口1号,法定代表人为卞颜红,注册资本:2,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化学品品)生产、仓储、销售。 该公司年产30万吨甲醛、年产11万吨甲缩醛项目一期工程(年产20万吨甲醛、年产8万吨甲缩醛),于2020年8月27日通过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条件审查,并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鹤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0]08号),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鹤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0]24号)。2023年建设完成并于当年6月28日开始试生产,试生产周期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试生产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设备运行、工艺指标及产品质量能够满足预期要求。 根据双方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本次评价范围为鹤壁豫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甲醛、年产11万吨甲缩醛项目一期工程(年产20万吨甲醛、年产8万吨甲缩醛),主要包括:年产 20 万吨甲醛和 8 万吨甲缩醛装置(包含 12 万吨甲醛生产线、8 万吨甲醛生产线、5 万吨甲缩醛生产线和 3 万吨甲缩醛生产线)及附属尾气处理装置、罐区、装卸车区、生产办公楼、消防水池、循环水池、事故池、生产辅助用房、控制室、消防泵房等设施。 该项目界区外的物料输送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与其它装置有联系的管道以进入该项目装置边界的第 一道阀门为界。 根据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辨识,该项目罐区储存单位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其它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已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取得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BA豫4106宝山(2023)013,有效期:2023年4月19日-2026年4月18日。 根据《重 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 年完整版)的规定,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主要为氧化工艺(甲醇氧化制备 甲醛),该工艺过程采用DCS控制,罐区采用DCS远传控制系统,对关键设备的温度、液位、压力等参数进行监控,并设置了SIS系统。 | |||
项目合同 签订时间 | 2024-01-22 | 项目录入 系统时间 | 2024-04-26 | |
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名称 | 河南鑫利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证书编号 | APJ-(豫)-007 |
项目组长 | 刘晓东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S011041000110202001595 | |
项目组成员 | 张盼盼 | S011041000110192002453 | ||
岳彩娜 | 1600000000301162 | |||
曹振宇 | S011041000110201000708 | |||
晁东彬 | S011041000110193001874 | |||
技术 负责人 | 郭一楠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王征 | |
报告编制人 | 刘晓东;张盼盼;岳彩娜;曹振宇;晁东彬 | 报告审核人 | 申超 | |
评 价 现 场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刘晓东;张盼盼;岳彩娜;曹振宇;晁东彬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4-02-02至2024-04-23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评价 结论 | 鹤壁豫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甲醛、年产11万吨甲缩醛项目一期工程(年产20万吨甲醛、年产8万吨甲缩醛)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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