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洪利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夹津口加油站 现状评价(项目编号:豫安评2021040226 )
更新时间:2021-04-27 关注:869
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巩义市洪利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夹津口加油站 | ||
项目编号 | 豫安评2021040226 | |||
行业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项目地址 | 河南省,巩义市,县(市、区) | |||
项目简介 | 巩义市洪利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夹津口加油站位于巩义市夹津口镇双河叉路口;自上次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三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加油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已按《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要求进行了修订;于2019年2月将原有单层油罐更换为双层油罐,老罐区已废弃,通气管已拆除,操作井已用水泥封堵。该加油站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和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的要求,通过对加油站周边环境、平面布置、储罐区、卸油作业区、加油作业区、配电室、办公区等处划分风险点、辨识危险源、对风险进行分级评价及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积极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该加油站占地面积约1380m2,主要负责人秦炎伟,现有员工5人,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无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豫巩危化经字[2018]000015),有效期至2021年5月2日,许可范围: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 该加油站有地埋式储油罐4座,其中汽油罐2座(30m3×2),柴油罐2座(30m3×2);设置四枪加油机4台。根据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中加油站分级的规定,折合计算油罐总容积为90m3,属于三级加油站。加油站东侧为树林和民房(三类保护物),南侧为树林,西侧为S237,北侧为空院。 | |||
项目合同 签订时间 | 2021-03-30 | 项目录入 系统时间 | 2021-04-27 | |
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名称 | 河南鑫利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证书编号 | APJ-(豫)-007 |
项目组长 | 贾关荣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1800000000100176 | |
项目组 成员 | 贾关荣 | 1800000000100176 | ||
刘文燕 | 1100000000303140 | |||
陈晓 | 1100000000303149 | |||
闻泽宇 | 1500000000302432 | |||
技术 负责人 | 郭一楠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崔金伟 | |
报告编制人 | 贾关荣、陈晓、刘文燕、闻泽宇 | 报告审核人 | 阎智峰 | |
评 价 现 场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贾关荣、刘文燕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1-03-30至2021-04-27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评价 结论 | 巩义市洪利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夹津口加油站的安全经营现状符合安全经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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