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荣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DR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表
更新时间:2021-05-19 关注:1126
安阳县荣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DR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表
编号:HHJC-YP2021007
单位名称 | 安阳县荣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负责人 | 曲志强 | |||
地址 | 文明大道与辛安路交叉路口荣盛华府小区临街楼 | 邮编 | 455000 | |||
联系人 | 吕志生 | 电话 | 13949500898 | 传真 | / | |
项目名称 | 医用DR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建设 地址 | 门诊一楼DR室 | |||
项目用途 | X射线影像诊断 | 工作人员数 | 总人数 | 1 | ||
持证人数 | 1 | |||||
项目性质 | R新建 □扩建 □改建 □技术引进 □技术改造 | 设计的机房有效使用面积 | DR机房:21.65m2 |
序号 | 装置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家 | 最大工作条件 | 拟安装场所 |
1 | DR | 新东方1000UB型 |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kV;800mA | 门诊一楼DR室 |
结论
(1)建设项目为危害一般类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X射线;
(2)建设项目拟设计DR机房平面布局、分区合理,机房内有效使用面积、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参数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的要求;机房四周屏蔽墙及屋顶、防护门设计的防护铅当量厚度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的要求;放射防护和安全设施拟在正常运行时能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
(3)建设项目拟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的要求;
(4)建设单位成立了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及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多项管理制度,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完善,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与《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建设项目拟配备1名放射工作人员,已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已参加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拟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要求;
(5)本建设项目拟配备1名放射工作人员,已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已参加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拟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在防护设施设计和防护设施建设以及放射防护管理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的放射性危害防护设施建设是可行的。
建议
(1)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护最优化原则,适当减少四侧墙体的防护材料厚度;
(2)建设单位应组织新上岗放射工作人员参加放射防护和法律知识培训、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以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屏蔽设计施工,确保辐射防护安全;防护门和墙壁重叠的宽度应大于其间缝隙的10倍;铅玻璃应嵌入墙体2~3cm;配电箱、地沟以及嵌入式安装等造成的屏蔽薄弱进行屏蔽补偿;
(4)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申请预评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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