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荣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DR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
更新时间:2021-07-13 关注:1896
安阳县荣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DR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
编号:HHJC-KP2021008
单位名称 | 安阳县荣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负责人 | 曲志强 | |||
地址 | 文明大道与辛安路交叉路口荣盛华府小区临街楼 | 邮编 | 455000 | |||
联系人 | 吕志生 | 电话 | 13949500898 | 传真 | / | |
项目名称 | 医用DR建设项目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建设地址 | 门诊一楼DR室 | |||
项目用途 | X射线影像诊断 | 工作人员数 | 总人数 | 1 | ||
持证人数 | 1 | |||||
项目性质 | R新建□扩建£改建□技术引进□技术改造 | 设计的机房有效使用面积 | DR机房:21.65m2 |
序号 | 装置名称 | 型号 | 设备性质 | 生产厂家 | 最大工作条件 | 安装场所 |
1 | DR | 新东方1000UB型 | 新购 |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kV;800mA | 门诊一楼DR室 |
对DR机房的放射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进行了检测,机房各点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的要求。
对医用DR的性能指标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76-2020)的要求。
结论
(1)建设项目为危害一般类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X射线;
(2)建设项目所属场地为新建的DR机房,机房平面布局、分区合理,机房内有效使用面积、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参数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的要求;该项目机房的防护门、观察窗、屏蔽墙屏蔽防护设计铅当量及设置动力通风装置等均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的要求;放射防护和安全设施在正常运行时能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
(3)建设项目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的要求;
(4)建设单位成立了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及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多项管理制度,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完善;本建设项目1名放射工作人员,已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已参加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已开展个人剂量监测;
综上所述,该建设项目在防护设施以及放射防护管理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的放射性危害防护设施建设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建议
(1)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放射防护培训;放射防护培训档案记录应符合《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规范》的要求;
(2)加强放射工作人员的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周期不超过两年;
(3)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申请控制效果评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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