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正星加油站安全预评价(项目编号:豫安评2021090135)
更新时间:2021-09-15 关注:1055
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延津县正星加油站安全预评价 | ||
项目编号 | 豫安评2021090135 | |||
行业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评价类型 | 预评价 | |
项目地址 | 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 | |||
项目简介 | 延津县正星加油站原油罐距站外南侧僧固乡小学(重要公共建筑物)安全间距不足。根据新乡市商务局、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市应急管理局,新商运[2020]26号文件精神,对油罐区进行改造。因此,需拆除原加油站所有工艺设备设施,进行原址改建。延津县正星加油站位于延津县僧固乡辉县屯村,占地面积1320m2,原有双枪加油机2台;埋地油罐4座,其中汽油罐2座(8m3×2),柴油罐2座(15m3×1、8m3×1);依据GB50156-2021《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柴油折半计算,总容积为27.5m3,其级别为三级站。延津县正星加油站于2018年10月23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豫新危化经字[2018]000031号),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2日,许可范围:乙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 延津县正星加油站总投资150万元。改建后:拟设双枪加油机2台;汽油罐2座(30m3×2)(其中1座为隔仓罐),柴油罐1座(30m3×1);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柴油折半计算,总容积为75m3,其级别为三级站。 该建设项目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规划证明、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新乡市商务局申请书和受理单营业执照等文件,已具备进行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 建设项目北侧是延津至封丘公路、架空通信线和架空电力线;东侧是临路民房(三类保护物);西侧是乡村公路和僧固养老院(一类保护物,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审批表设置床数100张);南侧是僧固乡小学(重要公共建筑物)。 | |||
项目合同 签订时间 | 2021-08-13 | 项目录入 系统时间 | 2021-09-14 | |
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名称 | 河南鑫利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证书编号 | APJ-(豫)-007 |
项目组长 | 刘文燕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S011041000110202001419 | |
项目组 成员 | 刘文燕 | S011041000110202001419 | ||
王国靖 | 1600000000201002 | |||
贾关荣 | 1800000000100176 | |||
陈晓 | 1100000000303149 | |||
闻泽宇 | 1500000000302432 | |||
技术 负责人 | 郭一楠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崔金伟 | |
报告编制人 | 刘文燕、王国靖、 贾关荣、陈晓、闻泽宇 | 报告审核人 | 阎智峰 | |
评 价 现 场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刘文燕;贾关荣;王国靖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1-08-16至2021-08-30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评价 结论 | 延津县正星加油站改建项目虽存在多种危险、有害因素及危险、有害物质,但在采取初步建设方案及本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其风险程度可以承受,建设项目从安全经营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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